总分 · 等级
82 合格
合法性(一票否决)
95
未触发否决 ✓
合理性
84
合规性(规范性)· 减分制
76
AI 初评共识别 4 个问题(程序瑕疵 2 · 证据链缺失 1 · 文书要素不全 1),累计扣分 18 分。点击左侧问题清单可定位至卷宗原文(需求 3.9、4.3)。
卷宗原文(问题高亮)
黄标/红标 = AI 识别问题 · 点击问题清单联动定位行政处罚决定书
〔2026〕行罚字第018号
当事人: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李某,住所地:县城区解放路126号。
经查,当事人于2026年3月至6月期间,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,违法所得36,000元。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、询问笔录、照片等证据证明。
本局于2026年6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本局决定:一、没收违法所得36,000元;二、罚款50,000元。
—— 附:《立案审批表》(2026-06-10)、现场检查笔录、询问笔录(2份)、证据提取清单、案件调查报告 ——
立案审批表
〔2026〕立字第018号
经初步核查,上述违法事实基本成立,建议立案调查。经本局负责人批准,于2026年6月10日立案。
AI 问题清单
需求 3.9 · 共 4 项 · 累计扣 18 分演示数据:问题类型分合法/合理/合规三维度(需求 3.2-3.4);高频问题分类参照 28 类体系(需求 3.5);满分 100、减分制、等级划分(需求 3.8)。